近日,北京市《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》正式出台,与2014年的报名申请标准保持一致,并未降低明年随迁子女申请门槛。 符合5条件可报考 根据“实施办法”,进城务工人员、随迁子女需符合5项条件,便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。包括: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、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、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(即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,不含补缴),且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。 “实施办法”中,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要求,有媒体解读为随迁子女申请门槛降低。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昨日就此表示,该内容并不意味着报考条件有所调整,只是对文件表述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,今年的申请条件与2014年执行标准保持一致。 10月11日起报名 据了解,今年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,仍需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,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,需要提交在京居住证明、户籍证明、身份证明、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。这些材料还需要在10月13日至17日,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进行初审。 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应于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,之后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。(记者 黄颖) |